招生信息
2019年综合评价招生办法说明
时间:2019年03月22日    来源:招生就业处      作者:      编辑:    审核:    点击: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高职(专科)层次单独测试和综合评价录取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9〕3号文件精神,结合《庆阳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综合评价招生实施方案》,现就我院2019年综合评价招生做如下说明。

一、录取对象:参加甘肃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的应往届省内高中阶段毕业生(含以同等学力等资格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中职生)。

二、报考条件: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2019年县(市)招办组织的高考体检,体检合格。

三、网上报名:第一次志愿填报时间:2019年4月8日8:00至4月12日18:00;

征集志愿时间:2019年4月17日8:00-4月18日18:00。

考生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ganseea.cn或http://art.ganseea.cn),注册账号,根据网站提示申报庆阳职业技术学院。

四、提供资料:

1、考生登录庆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qyvtc.com/)下载《庆阳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综合评价招生考生申请表》、《庆阳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综合评价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并按要求填写。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中职毕业生可提供国家或行业认可的获奖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可通过传真发送,传真:0934-8245856)。

4、以上资料可通过快递邮寄或传真至学院招生就业处(邮寄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大道南段庆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李老师收,电话:0934-8245855,邮编:745000,传真:0934-8245856),也可于开学报到时递交至报到处。

五、录取原则:

学院通过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按计划择优录取,在各项竞赛中获得荣誉证书或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取得学院直接录取资格。

六、温馨提示:

1、根据甘肃省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通知精神,凡被我院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或甘肃省中职生对口招生考试。

2、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或甘肃省中职生对口招生考试,考试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仍有报考我院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