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省教育厅党组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 重申“双节”期间纪律规定
时间:2018年09月19日    来源:纪检监察处      作者:      编辑:王权    审核:王晓文    点击:
        9月18日,甘肃省教育厅党组、甘肃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向全省教育系统重申“双节”期间纪律规定,要求全省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绷紧纪律规矩之弦,简朴、安全、清廉过节。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巩固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省教育厅党组、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要求,2018年中秋、国庆“双节”来临之际,省教育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全省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月饼等节礼、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和奖金、严禁违规公款接待。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要坚守纪律红线,严禁违规收受月饼、礼品礼金等;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严禁违规参与各类“饭局酒局”、接受学生家长和服务对象吃请、出入私人会所、到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严禁违规使用公车;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各单位党组织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真抓真管、敢抓敢管,既要抓教育提醒,也要抓监督检查。驻厅纪检监察组和各单位纪委要通过明察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严查违纪违规问题,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