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庆阳职业技术学院校级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时间:2016年11月29日    来源:科研处      作者:      编辑:    审核:    点击: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院的教科研管理,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教育中的导向作用,构建“科研强校”的运行机制,形成教学研究、过程管理、成果评审制度化和稳定的管理常规,以提高教育效率,保证研究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课题的申报条件及程序

1、课题领题人必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初级职称需具有研究生学历,并有高级职称教师协助。

2、课题领题人在申报课题时必须规范填写学院科研处制定的《校级课题申报表》。每位申报人一年只能申报一个课题。

3、系部领导在申报表上作出简要、恰当的评价,签署意见盖章后上交科研处。

4、经科研处组织有关人员评审后向院长办公会汇报。

5、经院长办公会审核后发文公布立项课题及领题人情况。

6、课题申报书一式两份,原件由科研处保存。

二、实施校级课题二级管理制度

校级课题的研究一般结合教师自身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其过程包括开题、中期汇报、结题等主要阶段。经院长办公会同意,拟采取“科研处—系部”二级管理的方法进行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1、科研处除了对各系部课题管理进行指导外,必须参加课题的开题会议、中期汇报和结题会议。其他可视情况接受领题人邀请参与研究活动。

2、各系部要将本部教师立项的课题归口专人负责管理。(一般可由分管教学系主任负责)

3、校级课题管理必须做好如下工作:

第一,课题批准立项后20天内,由各系部组织开题会议,课题组成员全部参加,领题人在会上宣读或讲解开题报告,拿出课题研究的具体可操作的研究计划。

第二,各系部课题专管人员每学期初要集中各课题的研究计划,和领题人作充分的沟通,将每个课题的研究活动(如开课、研讨、会议等)作综合安排。后将活动表上交科研处,科研处将根据各系部的安排组织适当的人员参与活动。

第三,各系部要督促教师严格按计划开展研究活动,为教师的研究工作搭建平台,组织好校级课题研究的中期汇报活动,敦促教师记好《课题研究台账》,协助并指导教师多出成果。

三、课题结题鉴定要求

根据校级课题的研究计划,各领题人要在计划的完成时间内填写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由系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科研处,由科研处组织相关人员按照课题申报书进行结题鉴定,填写结题鉴定书,并报院长办公会,对完成的课题发放结题证书。

结题课题应提交的材料包括:

1、开题报告

2、中期汇报

3、结题总结

4、结题申请

5、课题研究台账

6、课题成果汇编

四、关于优秀校级课题的评选及奖励

科研处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校级课题进行一年一度的评比,评选出优秀课题成果一等奖10%、二等奖15%、三等奖25%。结题课题给予一次性补贴1000元,获奖课题再分别给予1500元、1000元、800元的奖励。

对于研究价值高、起引领作用、值得大范围推广、且预期成果丰富的课题,科研处将优先向上级推荐,助其升级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