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庆阳职业技术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时间:2015年12月24日    来源:学生工作处      作者:      编辑:    审核:    点击:

 

为了进一步完善班主任工作机制,加强对班主任的管理,科学准确地评价班主任的工作表现、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充分发挥班主任的作用,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庆阳职业技术学院班主任队伍管理规定》精神,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校班主任。

二、考核原则

1.考核坚持“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

2.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

3.全面考核、综合评定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

班主任的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表现、工作能力、工作实绩三个方面。

四、考核方式

1.各系部成立考核小组,负责对班主任的考核工作。

2.班主任的考核实行个人总结、系部考核、学生评议相结合的方式。

3.考核中学生评议占40%,系部考核占60%

五、考核程序

每学年进行一次班主任工作考核。每年的7月底各系部将班主任考核结果报学生工作处。

1.个人总结:班主任按考核的内容和要求,认真总结本学年工作,并向所在系部提供个人的工作总结、工作日志等相关资料。

2.学生评议:考核小组组织班主任所带班级学生数的40%,采取不记名方式填写《庆阳职业技术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学生评分表》(见附件),对班主任的工作进行测评。

3.系部考核: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各系部牵头的考核小组对班主任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评定,填写《庆阳职业技术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表》(见附件)。

4.学院审核:各系部将考核小组的考核结果、学生评议的考核结果等情况进行汇总,确定相应等级,报学生工作处审核、备案。

六、考核结果

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75-89分)、合格(6074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级。

七、奖惩措施

1.考核为优秀者,学校授予“优秀班主任”称号,并给予适当奖励。

2.根据考核等次,发给班主任津贴。

3.考核为不合格者,建议系部将其解聘。

八、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九、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