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团委工作职责
时间:2015年12月09日    来源:      作者:      编辑:    审核:    点击:

1、根据《团章》及院党委的工作要求,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制订团的工作计划,召开团的会议,研究决定团内重大事宜。

2、负责团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和带领团员青年,围绕培养人才这一中心工作,做好全院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学生道德素质和心理健康教育。

3、代表维护青年利益,表达青年愿望,真正成为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做好评优、推优工作。

4、建立健全团的工作制度,负责审批新团员入团工作,做好团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工作;负责团委的文件档案、印鉴和团籍档案管理工作。

5、健全和执行团的组织制度。利用业余团校对广大团员青年及入团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训。

6、指导并帮助院学生会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学生会的作用。  

7、组织开展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指导开展第二课堂工作。

8、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  

    9、做好团的宣传工作。负责学院广播站工作及橱窗等宣传阵地建设,建立健全团的工作信息网络,负责学生刊物编辑工作。  

    10、深入系(部)、班级了解情况,检查和指导团总支、团支部工作,掌握青年的思想动态,培训团的干部,总结交流团的工作经验。 

    11、完成团市委和院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