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保卫处工作职责
时间:2015年12月09日    来源:      作者:      编辑:    审核:    点击: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具体实施。

2、开展经常性法制、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3、负责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做好敌社情的调研,及时有效地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及突发事件。

4、负责“平安校园”的创建工作,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防范措施,指导督促检查各部门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5、定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做好防盗、防火、防破坏、防中毒、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和其他治安灾害等事故工作。

6、负责学院武装工作,配合做好征兵工作。

7、负责师生员工户籍管理工作。

8、负责院内务工、从业暂住人口、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

9、负责学院安全值班及节假日值班工作。

    10、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