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庆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时间:2015年11月16日    来源:团委      作者:      编辑:    审核:    点击:

 

庆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生社团是经过学校批准由本校学生在自愿的基础上组织起来的群众性团体。学生社团开展的系列集思想系、文化性、学术性、娱乐性于一体的活动,旨在营造校园文化科研学术氛围,为学生搭建施展才华、展示风采、了解社会、接触社会、发挥个性、增强综合素质、培养个人能力的平台,在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优化育人环境、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大学生素质诸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是校园文化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学生社团,是指经院团委批准,由在籍学生按照自愿的原则组成,在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前提下,按照其组织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  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有关规定。                                

第四条  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是: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促进大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2、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弘扬校园主旋律为根本宗旨,利用课余时间,创造性的开展理论教育、科技创新、文化体育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按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要求,突出思想性、学术性、知识性、趣味性。

第五条  所有学生社团在院团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院学生会社团部负责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  学生社团的成立

第六条  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我院在籍学生5人以上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备开展社团活动所具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到过校规校纪处分,自愿遵守本条例的各项规定;

2、学生社团原则上必须聘请一名或一名以上专业教师担任指导老师;

3、各社团必须制定规范的章程,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4、学生社团的全称为庆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社团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

第七条  申请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发起人应当向院团委提交下列文件:

1、筹备申请书;

2、章程草案;

3、发起人和拟任命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介绍;

4、指导教师基本情况;

5、学生社团成立申请登记表。

第八条  学生社团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1、全称、学生社团类别;

2、宗旨、活动范围和活动方式;

3、社团成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

4、组织管理制度;

5、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及权限;

6、财务管理、经费使用原则;

7、应当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社团部收到本条例第五条所列全部有效文件,报院团委经研究批准,并予以公告后,社团即可正式成立。

第十条  社团审批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

 

第三章  学生社团的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社团部对学生社团负责下列监督管理工作:

1、负责学生社团的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和备案;

2、对学生社团实施年度检查等级;

3、对学生社团的财务情况进行年度检查;

4、对学生社团违反本条例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

第十二条  学生社团应在每学期开学后2周内到社团部进行学期注册工作,以利于团委及时掌握各社团的情况。

第十三条  学生社团可以制作本社团的标志,会员证卡等物品,社团的印章(不得刻制公章)应在书面申请得到批准后刻制,不得私刻。

第十四条  学生社团可以创办内部的交流刊物,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其他有关的规定。

 

第四章  学生社团组织机构

第十五条  各学生社团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设置组织机构,具体设置情况和重大变更应报团委备案。

第十六条  社团负责人的产生、任免与变更:

1、社团负责人可以自己推荐或由社员民主选举产生,经社团部考察后任命;

2、各社团负责人任期原则上为一年,在任期间如有违犯校规或严重损害社团利益的行为,院团委可暂停或免去其职务;

3、特殊情况,可由院团委直接指定临时负责人;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社团负责人:

a)在校期间受到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者;

b)曾因违犯有关规定,被撤职的社团负责人;

c)曾因违犯有关规定被宣布解散的社团中原负责人或主要成员;

d)有其他违犯纪律者。

第十七条  学生社团应有完备的规章制度,社团内部所有成员须自觉遵守执行。

第十八条  学生社团的成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组织机构和财务制度,可以对该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

 

第五章  学生社团的活动

第十九条  学生社团必须在宪法、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许可的范围内开展活动,不得从事与本社团无关的活动,各社团活动应自觉接受院团委的监督,服务学校工作的全局安排。

第二十条  学生社团活动必须围绕学生素质提升和成长的目标和学院中心工作开展。学院鼓励和提倡学生社团开展积极向上、丰富多彩、富有开拓创新精神的校园科技、学术、文化、艺术、体育等方面的活动。

第二十一条  学生社团在每学期开学之初应向社团部提交本学期工作计划。

第二十二条  学生社团开展的全院性大型活动必须提前一周向社团部提交详细的活动计划及经费预算报告,经院团委、社团部及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活动。

第二十三条  两个或两个以上社团联合举办活动,必须事先向院团委提交社团联合活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着手进行准备工作。在准备工作完成后,由主办活动的社团负责人把联合活动方案提交社团部审查批准后,方可开展活动。

第二十四条  凡组织跨校际的社团活动,必须提前两周提出书面申请,交院团委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二十五条  学生社团不得开展任何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也不得开展超出其宗旨的活动。

 

第六章  学生社团的经费

第二十六条  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以自筹为主,大型活动可向院团委提出经费申请,并附详尽预算报告,经团委研究后,视情况给予一定支持。

第二十七条  学生社团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收取一定的会费,收取标准应报院团委批准。对会费和其他经费的使用,各社团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并制定详尽的财务开支清单。会费由社团部统一管理,各社团开支由负责人先向社团部提交申请,批准后由社团部报院团委主管领导签字,最后统一支取。

第二十八条  学生社团的经费使用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只能用于该团章程规定的活动。社团财产为本社团集体所有,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生社团的财产。

 

第七章  学生社团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九条  院团委、社团部每年对在籍学生社团进行综合评估,并对优秀社团、优秀学生社团成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条  学生社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经院团委研究后,将责令其停止活动,进行整顿。

1、无正式负责人和组织机构;

2、活动范围及内容与社团宗旨、章程相违背;

3、规定时间不到团委注册;

4、违反学院有关规定或不接受有关单位的指导;

5、财务出现重大差错和混乱;

6、出现其他应停止活动、进行整顿的情形。

第三十一条  对未经批准擅自成立或被取缔后仍以社团名义进行活动且不听劝阻者,院团委将协同学院有关部门强行停止其活动,对组织者按学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八章  学生社团的变更和注销

第三十二条  学生社团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在7天内向院团委申请变更登记。

第三十三条  学生社团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解散时,可以自行解散,并报送院团委备案。

第三十四条  学生社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院团委将予以强行注销:

1、违反国家法律政策,严重触犯校纪校规,利用社团名义从事非法活动;

2、背离社团活动宗旨,影响恶劣;

3、成员人数不足十人;

4、连续两学期未进行正常活动,机构瘫痪;

5、社团出现其他应予解散的情形。

第三十五条  学生社团的变更和注销,院团委将在报批后的一周内以公告的形式宣布。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解释权归院团委。

第三十七条  各系学生会和学生社团可依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九条  本条例由颁布之日起实施。

 

 

 

 

 

 

 

 

 

庆阳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社团成立申请登记表

 

 

 

 

 

 

 

 

 

社团名称: 庆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

                                                    

 

 

 

 

 

 

 

20  年  月  日

填 写 须 知

 

1. 本材料为庆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成立申请材料。在庆阳职业技术学院范围内,申请成立学生社团必须填写此材料,并附社团(筹)章程,装订成册,交校团委学生会审批,方可成立学生社团。

2. 新申请成立的社团自审批通过之日起成为预备社团。3个月预备期满后,现任会(社)长本人通过书面申请和指导单位推荐,经校团委考察通过后,方可成为正式社团。

3. 申请成立学生社团,应当由5名以上学生联合发起,且发起人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4. 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及活动范围,其全称应冠以“庆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字样。

5. 学生社团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社团名称及类别;社团宗旨、活动内容和活动方式;社团成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及权限;负责人的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的程序;财务管理、经费使用的原则及管理办法;章程的修改程序;社团终止的程序;应当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6. 申请成立学生社团,必须聘请指导教师。该指导教师须是我校的在职教师,而校外人员、学生、客座教授、访问学者、退休教师原则上不得担任。聘请教师作为社团指导教师,须经其本人同意,并经该教师所在系部(处室)批准并加盖印章。

7. 申请成立学生社团,必须聘请指导系部(处室)。聘请校内系部(处室)作为社团指导单位须由该系部(处室)负责人正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8. 社团发起人在填写完成本材料后,交至校团委学生会审批,校团委学生会将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通过审批的,即成为预备社团,并向全校发布公告;未能通过审批的,向发起人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

9. 社团成立申请的流程及相关规定,由校团委、学生会负责解释。

庆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成立申请表

 

共青团庆阳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制

社团名称

庆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社团宗旨

 

社团性质

人文类

 

体育类

 

艺术类

 

实践类

 

科技类

 

(以上限选一项)

负 责 人

姓   名

学   号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住  址

 

 

 

 

 

主要

活动

内容

 

组织结构框图

 

庆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成立申请表(续)

社团成立的 目 的

及必要性

说    明

 

指  导

教  师
意  见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指  导

部  门
意  见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校 团 委

意 见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共青团庆阳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制

庆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发起人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学 号

 

宿 舍

 

身份证

 

个人联

系方式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社团职务

 

 

个人简历

 

系(部)团总支意见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共青团庆阳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制

 

      (表号:1/6

庆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发起人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学 号

 

宿 舍

 

身份证

 

个人联

系方式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社团职务

 

 

个人简历

 

系(部)团总支意见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共青团庆阳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制

 

      (表号:2/6

庆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发起人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学 号

 

宿 舍

 

身份证

 

个人联

系方式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社团职务

 

 

个人简历

 

系(部)团总支意见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共青团庆阳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制

 

      (表号:3/6

庆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发起人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学 号

 

宿 舍

 

身份证

 

个人联

系方式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社团职务

 

 

个人简历

 

系(部)团总支意见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共青团庆阳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制

 

      (表号:4/6

庆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发起人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学 号

 

宿 舍

 

身份证

 

个人联

系方式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社团职务

 

 

个人简历

 

系(部)团总支意见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共青团庆阳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制

 

      (表号:5/6

庆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发起人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学 号

 

宿 舍

 

身份证

 

个人联

系方式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社团职务

 

 

个人简历

 

系(部)团总支意见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共青团庆阳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制

 

      (表号:6/6)    

庆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及单位备案表

 

共青团庆阳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制

指导教师资料

姓名

 

工作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

 

个人简介及学术背景:

 

 

 

 

指导教师

所在单位

意    见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指导单位资料

单位

 

联系电话

 

单位情况

简要说明

(学院内部处室、系部无需填写)

单  位

负责人

意  见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聘请协议

为了更好地对社团开展的各项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现与指导教师签订以下协议:

1. 学生社团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与监督,指导教师须对学生社团的组建与发展进行正面引导。

2. 指导教师拥有对学生社团组织结构、主要负责人及其职务、社团主要活动及其计划、社团财务状况的知情权与建议权,学生社团对指导教师的以上权利提供保障。

3. 学生社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变动必须征得指导教师同意。指导教师须对社团主要负责人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学生社团方可对其进行任命。

4. 学生社团的活动海报制作、刊物出版前必须经过指导教师审查,由指导老师提出修改意见,指导老师审查通过后方可送交校团委学生会审查制作或出版。

5. 学生社团应定期向指导老师汇报本社团财务状况,指导老师应履行对社团财务进行监督的义务。

6. 指导教师聘任期为一年,期满后可以续聘或者更换。

庆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________________

社团负责人(签字):

指 导 教师(签字):

校  团  委(盖章):                                   

年   月   日

庆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学期注册登记表

社团名称

 

社团负责人

 

电话

 

邮箱

 

QQ

 

系部

 

班级

 

微博地址

 

工作计划

 

指导老师

意见

 

系部团总支意见

 

团委意见

 

备注:各类学生社团每学期初递交本表

庆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登记表

社团名称

 

社团负责人

 

电话

 

活动时间

 

活动地址

 

活动内容

本着                                    目的,本社团计划于             日在          

           举行活动,活动预计参与人数为     人。

本次活动结束后,本社团将把本次活动有关的图片3-5张,社团活动情况汇报说明及时发到团委邮箱。

本次活动如有涉及到场地申请、校外活动方面的情况,已经专门填报相关表格。

指导单位

意见

 

 

单位:(盖章)    

指导老师:            时间:     年    月   日

团委意见

 

 

单位:(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备注:各类学生社团社团活动之前递交本表审批通过后方可组织社团活动

 

庆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活动汇报表

社团名称

 

时间

 

活动名称

 

地点

 

方案设计人

 

负责人

 

应参加人数

 

实参加人数

 

活动

 

主题

活动开展

 

形式

活动背景

 

    活动目的

 

活动准备

 

备注:所填字体全部为“五号宋体”、1.5倍行距、上下左右都居中

 

活动过程

 

活动效果

 

指导老师意见

 

 附:社团活动可采取以下形式开展:演讲、辩论、知识竞答、主题团日大会、模拟记者招待会、招聘会、志愿者服务活动、文化讲座、摄影、竞赛、参观、调研、团组织内部的评比、联谊联欢、共建文明、校园秩序调查、重要节日。纪念日专题活动、“1+1”互助活动、诗歌朗诵、先进人物报告会、座谈会、走访以及围绕专业特长开展的专题活动等。

 

备注:所填字体全部为“五号宋体”、1.5倍行距、上下左右都居中

活动新闻稿

  

备注:所填字体全部为“五号宋体”、1.5倍行距、上下左右都居中

活动照片 活动证明